⒈ 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不顾;不惜。
⒈ 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参阅《方言》第四、《释名·释衣服》。
引《急就篇》卷二:“裳韦不借为牧人。”
颜师古 注:“不借者,小屨也,以麻为之,其贱易得,人各自有,不须假借,因为名也。”
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:“及其后,则綦下不借。”
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七:“操二三量不借,掛屋后楮上。”
宋 王安石 《独饭》诗:“窗明两不借,榻浄一籧篨。”
⒈ 不愿意将物品给他人使用。
例如:「这样的物品仅剩一个,我不借给任何人。」
⒉ 草鞋。说法有二:一说为以其轻贱易得,人人自有,不必假借,故称草鞋为「不借」。见晋·崔豹《古今注·卷上·舆服一》。一说为仙人凤子有草鞋一双,不相假借,邻人怒詈之,凤子即以草鞋掷与,化鹤而去,故称草鞋为「不借」。见元·伊世珍《瑯嬛记·卷上》。